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使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商办贸函〔2015〕6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进出口企业代码将调整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有序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5日起,全国各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向新备案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存量备案登记企业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进出口企业代码”一栏上方打印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注册号”两栏。企业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应收缴其原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进出口企业代码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2018年3月31日以前,未换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可继续使用;2018年3月3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未换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不再有效。
三、请你们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商务部。
联系人:外贸司 陈皓 李庆
电 话:010-65197471、65197672
传 真:010-65197468
商务部办公厅
2015年9月24日
来源: 商务部网
资讯排行
- 质领2025·先锋谈|宁纺集团总经理徐建林:解锁“12346”密码,开启发展加速度-纺织服装周刊
- 乐古古纺织:让真丝面料与时代共舞
- 筑梦甲子、继往开来,中国纺织信息中心迎来60周年
- 山东协会轮值会长会议举行,筹谋协同创新再发展
- 起跑“开季节”,广州诚大时装广场引领原创快时尚
- 大金 UNIDYNE 创新开放日:融合共创,推动绿色防水新潮流
- 2025年辽宁省冰雪时装周盛大启幕
- 实力“圈粉”,尽展产业新风貌!山东聊城展团首次亮相2025yarnexpo春夏纱线展
- 参展效果好、采购有实效,第十五届柯桥窗帘展完美交卷!
- 我是纺织人·科技特辑丨武汉纺织大学副校长王栋:做纤维世界的追光者
- 2024藤模年终时尚盛典|全龄共赴,致敬经典-纺织服装周刊
- 兰精携高附加值产品创新方案亮相2025intertextile春夏面辅料展-纺织服装周刊
- BRICS+金砖国家时尚峰会加强全球时尚联系
- 永不止步!兰精集团持续筑牢天丝™品牌“防护网”
-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会